近日,浙江省绍兴市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出将严格执行“限地价、竞配建”政策,实行“双备案”制度,严格分期销售管理等,引起了房地产市场各方的热议。
《通知》明确,绍兴市区(含越城区、柯桥区、上虞区和镜湖新区)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实行“双备案”制度。新开盘项目价格备案须综合考虑同区域内其他类似房源价格或“地价+成本”等因素,加推盘项目价格备案不得高于首次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。
申请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(含前期已办过预售和首次办理预售的项目),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下的,须一次性申请预售;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分期申请预售的,每期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。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,要在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,对外销售的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。
无独有偶,江苏省徐州市亦在同日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指出要加强商品住房土地精准供应,加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,坚持“一区一策”精准调控。新备案商品住宅项目,宗地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,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;宗地建面高于10万平方米的,可分期进行价格备案,每次备案不低于10万平方米。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。
显然,从上述调控目的来看,绍兴市以及徐州市均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,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落实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,强化市场监管,通过精准施策,对地方楼市实行调控。
对于此轮市场调控,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,疫情对楼市的影响已经过去,多地房地产市场成交大幅升温。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发展,保障合理的住房需求,部分地方逐渐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楼市调控政策,旨在通过精准施策让涨幅较大的市场回归稳定发展。其中,既有绍兴市、徐州市的加强商品房住房备案价格管理,亦不乏唐山市的上调二套房首付比例,暂停第三套房贷款。此外,银川市、杭州市等地亦针对区域楼市出台了新一轮的限购政策。
毋庸置疑,楼市调控发展到今天,地方出台的调控政策更为理性以及理智,更有针对性,房地产市场发展亦更为稳定、有序、规范。未来,在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以及因城精准施策的指导下,房地产市场调控将维持常态化,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、健康发展。
文/戴福钿